宝贝不哭 2007-5-10 14:46
转帖:关于《河南户外即日起全面实施强制保险制度》的通知
关于《河南户外即日起全面实施强制保险制度》的通知
各位领队、驴友:
鉴于国内近期发生的系列户外事故,以及由此带来的连带责任和负面影响,河南户外联盟管理组经与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协商后签定了户外专业保险合同.按照中国登山协会要求,户外专业保险不接受个人投保,只针对有资质的户外俱乐部、公司和相关部门设立.为了你承担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等,在得到河南省登山协会大力支持下,我们要求联盟各个成员间的领队和驴友从即日起,在每次活动过程中都要强制购买户外专业保险.同时,要求各领队在公开出行计划时,一定把购买户外保险作为一项内容发布其中.希望各领队务必执行,严禁杜绝不购买保险而参与活动人员.
另外,各地市已经得到认证的户外专业俱乐部、公司和相关部门可直接与当地太平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不再通过郑州总部代为办理. 特此通知
河南户外联盟管理组
2007 年 3 月2 9 日
保险购买流程:
各地户外领队登记出行人员名单→电邮或传真给郑州总部→郑州加盖公章后传真给太平保险公司→太平加盖公章确认后回传郑州→郑州传真给各地户外领队→领队汇款给指定帐户
保险咨询电话:
电话:0371—63835096
手机:13838116094
传真:0371—60273362 60273363
联系人:李云
保险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保险相关细则,根据条例选择适合活动的险种.
2、领队认真监督或登记每个参与人员真实资料,千万不能马虎大意,一字之差,责任自负.
3、每个领队一定要求参与活动人员在登记资料处签署自己的真实名字,这样可以有效的控制不必要的纠纷.
4、每个参与者需要对自己签署的资料认真核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你签署名字的同时,即为认同或默许代办保险事实.
5、每个领队务必于每周五16:00之前把资料发给郑州总部,否则,由此而错过投保时间,责任自负.
6、河南户外联盟是以河南户盟户外运动俱乐部名义与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署的三方合作协议,在每个参与者投保时,即为认可或默许河南户盟户外运动俱乐部代办保险事实.
7、每个领队在发布出行公告时,请把此网址同时在公告内发布出来,以便投保者了解和认可相关信息.
[url]http://bbs.hnhw.com/dispbbs.asp?boardid=45&id=41000[/url]
8、河南户外联盟及河南户盟户外运动俱乐部只是为广大驴友服务的一个专业机构,并不承担任何户外事故的法律连带责任.
9、每个投保人务必填写的内容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投保日期、投保内容、活动地点等.打印以下公布的"太平登山及户外运动无恙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格式填写.
宝贝不哭 2007-5-10 14:52
[b][size=6] 太平登山及户外运动无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size][/b]
“登山及户外运动专项保险”是国内唯一一款专门针对登山户外运动的保险产品,旨在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广大户外运动者、广大俱乐部解除后顾之忧,为我国登山户外运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份保障。
一、“登山户外运动专项保险”的特色
本保险产品是在中国登山协会的指导下,由太平保险公司与中体保险经纪公司共同研发成功的,结合了太平在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中体在体育方面的专业特长,并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登山户外专家、户外运动医疗专家和登山户外运动者提出意见,务必使“登山户外运动专项保险”既符合保险的原理,又体现户外运动的特点。
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承保登山户外运动,为户外运动者和俱乐部量身定做。
承保的户外运动项目宽泛,不仅涵括了各种登山户外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拓展、登山、滑雪、攀岩、攀冰、高山探险等),还扩展承保在登山户外运动的同时所进行的其他运动(包括游泳、冲浪、轮滑、定向越野、帆船、漂流、洞穴探险等各类俱乐部可能组织的体育运动项目)。
对各种登山户外运动按照风险的等级进行了科学的分类
本保险借鉴国外经验,将各种登山户外运动按照不同的风险水平分为5级。这一分类方式开创了国内登山户外运动风险分类的先河,而且为保险的投保工作提供了较为方便的条件。
保险责任丰富,针对性强。
登山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承保登山户外运动中的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救援费用,还承保了在登山户外运动中容易发生的高原反应和冻伤。
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责任保险不仅承保俱乐部在组织户外活动时,因疏忽或过失导致参加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可扩展承保俱乐部在固定经营场地日常经营活动中,因意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可扩展商品、食品、饮料责任等。
保障对象全面,险种系统化。
登山户外专项保险由登山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责任保险组成,为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和俱乐部提供全面的保障;登山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可以按每次活动投保,还提供了俱乐部会员一年期的卡单。
投保简便灵活,理赔方便及时。
登山户外运动保险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大量专业人员可以为客户提供贴身贴心的服务,同时也设立了专门的客服电话,从而简化客户的投保和理赔手续,节约客户时间。另外,在投保方式上采取零散投保、合同投保、网上投保相结合的方式,缴费方式也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自由定制。
二、登山及户外运动分类
登山及户外运动分类表
第一类 户外旅游,包括远足徒步、健身登山、露营、山地越野
第二类 登山户外运动(3500米以下),包括自行车旅行、骑马、划船、游泳、拓展运动、人工场地攀岩、山地穿越
第三类 技术型户外运动(3500米以下),包括定向越野、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溯溪、轮滑、绳降、自然场地攀岩、野外生存、山地自行车、场地滑雪
第四类 登山户外运动(3500-6000米)和自行车赛、山地自行车、冬季户外运动、攀冰(包括低海拔地区)、沙漠穿越
第五类 高山探险(6000米以上)和登山滑雪、极地探险、洞穴探险
*若有本运动分类表中未包含的户外运动可协商进行分类。
四、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简介
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具有丰富的体育保险开发、体育赛事保险安排和大型活动风险评估经验。
中体保险经纪公司曾经负责了“美女与野兽”登山队、中尼建交50周年友好登山活动、7+2北极探险活动、7+2南极探险活动等高风险登山运动的保险安排,为该项专业登山户外保险的开发积累了相关经验。
宝贝不哭 2007-5-10 14:53
太平登山及户外运动无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登山及户外运动无恙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合法活动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
年龄在18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注册的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组织的符合本保险所约定的第一、二、三类合法活动的人士,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经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的登山及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其参加登山或户外运动的人员必须全部投保,且每团体最少人数应不低于5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保单中约定的活动期间,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身体伤残,并符合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该表以下称“伤残给付表”)所列伤残程度,本公司按该伤残程度所对应的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本公司按各伤残项目对应的比例之和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身体的同一肢,本公司仅按其中给付比例较高一项进行给付。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积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身故,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但若本公司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已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项下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则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在医院接受治疗,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免赔额后按其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该医疗费用可从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途径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减去上述取得的补偿的剩余部分。
同一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四、意外伤害紧急救援和施救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情况紧急须采取紧急行动进行转运或救治而产生的紧急救助和施救费用,包括医疗检测、医疗遣送、医务护送人员安排、医疗转运、向医疗提供方安排付款担保,以及遗体运送等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隐瞒、欺诈行为;
二、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三、 被保险人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或通过网站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
四、 被保险人因挑衅而导致的被袭击、被谋杀、自杀、故意自伤、寻衅、殴斗;
五、 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拒捕、被司法机关拘禁或入狱期间;
六、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 被保险人醉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八、 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
九、 被保险人因流产(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堕胎、分娩、接受或自行诊疗护理导致的意外;
十、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十二、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三、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四、 直接或间接由石棉导致的伤残、身故或疾病。
被保险人因上述情形导致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按短期费率计收本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保险单中列明的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以双方在本合同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为准。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双方约定并经保监部门报备的费率标准确定,并于本合同保险单中列明。投保人应于本合同保险单中约定的期限内向本公司交清本合同的保险费。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含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按短期费率计收本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
第八条 年龄申报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被保险人名册上填明。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龄限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资料提供
投保人应保存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交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必要时投保人应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和“意外伤害紧急救援和施救费用补偿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若因此造成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无法确认的,本公司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救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双方认定合理的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治疗证明材料;
4、县级以上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5、双方认定合理的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申请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补偿和意外伤害紧急救援及施救费用保险金补偿,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事故证明、救治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治疗证明材料;
4、救助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紧急救助证明材料及费用清单;
5、双方认定合理的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天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变动
一、投保人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审核并向投保人签发批单后,于批单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于双方约定的时日内向本公司交清相应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投保人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该书面通知到达之日或投保人要求的退保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二十四时起终止,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本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
宝贝不哭 2007-5-10 14:53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时,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释义
〖本公司〗:指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团体〗:指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但不包括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任何团体。
〖投保人〗:指在本合同保险单中载明的与本公司订立本合同的团体。
〖被保险人〗:指在本合同保险单中载明的受本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合法活动〗: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遵守有关行业法规,有组织的正规登山及户外运动。例如,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我国2004年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攀岩攀冰运动管理办法》、《高山向导管理暂行规定》、《户外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攀岩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等。
〖受益人〗:指在本合同保险单中载明的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登山及户外运动〗:指由国内合法的登山协会或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组织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运动,具体项目如下:
登山及户外运动分类表
第一类
户外旅游,包括远足徒步、健身登山、露营、山地越野
第二类
登山户外运动(3500米以下),包括自行车旅行、骑马、划船、游泳、拓展运动、人工场地攀岩、山地穿越
第三类
技术型登山户外运动(3500米以下),包括定向越野、帆船、帆板、皮划艇、漂流、溯溪、轮滑、绳降、自然场地攀岩、野外生存、山地自行车、场地滑雪
第四类
登山户外运动(3500-6000米)和自行车赛、山地自行车、冬季户外运动、攀冰(包括低海拔地区)、沙漠穿越
第五类
高山探险(6000米以上)和登山滑雪、极地探险、洞穴探险
〖吸毒〗:指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管制药物。
〖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宝贝不哭 2007-5-10 15:09
费率表
费率表
(一)主险套餐费率表
[b]一类风险套餐A:[/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1—3天(含3天) 3元/人/份
4—5天(含5天) 6元/人/份
6—7天(含7天) 9元/人/份
一类 10万元 0.8万元 0.3万元 8—10天(含10天) 14元/人/份
11—15天(含15天) 18元/人/份
16—20天(含20天) 21元/人/份
21—30天(含30天) 24元/人/份
[b]二类风险套餐B:[/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2天及以内 4元/人/份
二类 10万元 0.8万元 0.3万元 3—5天(含5天) 7元/人/份
6—10天(含10天) 12元/人/份
[b]三类风险套餐C:[/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三类 10万元 0.8万元 0.3万元 2 天及以内 8元/人/份
3—5天(含5天) 16元/人/份
6—10天(含10天) 33元/人/份
[color=Blue]*以上套餐中保险金额若不能满足被保险人需要,每位被保险人可购买多份保单,但不能超过10份,未成年人不能超过1份。[/color]
[b]套餐D:[/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四类以上 10万元 1.5万元 0.5万元 10天 220元/人/份
[color=Blue]*本套餐E同一被保险人投保份数不能超过5份。
*本套餐E仅为一个参考模型,四类和五类运动的投保须报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单承保,具体的保险金额和费率有可能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有所上调或下降。[/color]
[b](二)附加险套费率表(可选)[/b]
序号 保险种类 保险金额 保险费
1 冻伤医疗保险 0.3万元 64元/人
2 高山病医疗保险 0.5万元 116元/人
[color=Blue]*附加险须在购买了主险的条件下才能购买。
*附加险建议在进行四类以上户外运动时配合主险购买,如四类以下户外运动中确有需要的,也可进行购买。[/color]
[b](三)会员卡单[/b]
[b] 普卡[/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一到三类 20万元 2万元 1万元 一年 150元/人/份
[b] 金卡[/b]
运动风险 意外伤害 意外医疗 意外紧急 救援保险期限 保险费
等级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
一到三类 50万元 5万元 3万元 一年 300元/人/份
云逍遥 2007-5-10 20:06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快乐非飞 2007-5-10 20:47
下次我们出去也应该办一个保险.支持: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victory: :victory:
落梦 2007-5-10 20:50
学习。:victory: :victory: :victory:
自由旅者-焦 2007-5-10 22:17
是驴的就要买保险,危险随处都在,为了是为自己和家人负责,
八木香 2007-5-10 22:24
支持!!!: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放飞希望 2007-5-11 08:15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合法活动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 被保险人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或通过网站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
宝贝,这两条俺不太明白,能解释下不?
宝贝不哭 2007-5-11 09:11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参加由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合法活动的人士,可作为被保险人;
因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 被保险人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或通过网站自发组织的活动期间;l
宝贝,这两条俺不太明白,能解释下不?
[b][size=6]回答放飞希望:[/size][/b]
因为此保险条例[size=5][color=Red]主要是针对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活动,[/color][/size]所以第一条和第二条结合起来,就是说[size=5][color=Red]成年人必须是在参加由合法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公司或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等组织的合法活动时,才能作为被保险人.不针对个人出行登山\旅游的.如果被保险人自发组织,或在网站自发组织都是不负给保险金的[/color][/size].
[size=5][color=Blue]目前,我们自由疯目前正在筹备申请建立登山协会或俱乐部;所以在此期间,如果我们需要购买保险,是必须要通过郑州某个俱乐部以其会员身份购买的,我们以个人身份是不允许购买此保险的.[/color][/size]
(不知道这样说,你能不能明白,如果还不明白,就请你直接询问河南户外联盟总版主吧!!!!!)
爱上层楼 2007-5-11 13:21
有问有答,教学相长,好!
:) :) :) :) :)
我市现在有汝州市登山协会!!!
关山度若飞 2007-5-11 13:24
是驴的就要买保险,危险随处都在,为了是为自己和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