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里游 于 2010-6-26 11:23 编辑
《边防证》填写方法(见上图):在前往边境地区名一栏填上你欲前往的地区,例如:准备去珠峰大本营的,填上“定日珠峰地区”即可;准备去神山(冈仁波钦)圣湖(玛旁雍错)的,填上“阿里扎达普兰县”即可;准备去墨脱的,填上“西藏墨脱县”。一般说来,填上县的名称即可。 西藏办事效率低,在西藏办边防证是非常麻烦的,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原因,建议大家还是在自己的所在地办边境证为好。
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边防证》的方法:
办理《边境通行证》应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申请办理,并交验以下证明Z件(同行有无身份证的儿童的,另带儿童的户口簿;):
(一)设保卫(人事)部门的中央、国家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本市员工需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可凭单位保卫(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及办*人《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分、县局申请办理。
(二)未设保卫(人事)部门的企业单位和各类民办、私营公司企业,应由办*人持企业单位或者公司F人审核意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申请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登记表》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到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办理。
(三)本市无业公民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的应由办*人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申请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登记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到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办理。
(四)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及出国人员,凭本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到本人从业单位所在地分、县局办理。
(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办理《边境通行证》,从业单位设保卫(人事)部门的凭单位保卫(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到单位所在地分、县局申请办理;单位未设保卫(人事)部门的凭从业单位法人的审核意见、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到暂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填写《申请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登记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到暂住所在地分、县局办理。 如果你没有事先办理边防证,你要求边境证上有藏文以便作为纪念,那就只好在拉萨办。其他如日喀则、林芝等地也可以办,但相对要更麻烦一些。
在拉萨办理《边防证》的方法:
如果你要在拉萨办边境证,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交钱给旅行社。否则就需要启动一套复杂的办*程序,过程是这样的:
1.找一个单位开介绍信,最好是旅行部门,而且一定要写明开介绍信的单位的领导姓名和职务。否则在买申请表的时候可能会被要求出示拉萨的暂住证。
2.去市公安局一处领边境证申请表。地点在拉萨中学南边的门口(请注意,已从林廓东路上的市局处迁出)。如果一切手续都合格了,警官会留下你的介绍信,用¥2块钱卖给你一份“边境证办理申请表”,一张介绍信最多可以填8个人的名字。
3.回单位填写,再让开介绍信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别忘了还要写上他的官衔,省得你再跑一趟。
4.去这个单位的管片派出所找所长给“申请表”签字盖章。由派出所所长证明情况属实,再盖上章。
5.回到拉萨市公安局一处,交表,再盖章。当然你应该带上你的身份证。
6.然后去武警边防总队,位置在二环路,通常只能打车去。在边防总队大门边有一个小房间专门办边防证,不用进大门就可解决。办*费用¥8元,另交押金¥30元,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可退押金。
整个过程应该需要至少整整一天,或者更长,如果你运气不好赶上休息日或者节假日的话。
如果你要在西藏境内自驾车旅行,那就还要有相关的Z件和手续。如果你计划从西藏去尼泊尔,那就要保证你携带的护照和签证在有效的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