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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云野鹤1226 于 2009-12-16 14:27 编辑
骑行记:16500公里*上访
2009年5月13日,骑行总里程达到一万六千五百公里。
今天下午五点半,在三高东贾鲁河大桥处集合后,阳雪,南飞雁,燃情岁月,大老鞭,大锅,滑志,寒夜独行,闲云野鹤共八人骑行了西华营。骑行里程四十公里左右。
从五一节开始,每天下午五点半都会有骑友在贾鲁河大桥处集合后骑行西华营,已经坚持有十多天了。这也算西华骑友的一个交流平台。通过集体骑行可以结识新的朋友。群体大了,以后出行更容易找到同行朋友。
中国的民情不易上达,所以在中国有信访制度。信访局在县里以前是局级单位,现在升格成了副部级,叫群众工作部,比局级要高半格。可见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
信访工作大约奉行的原则是“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因此,各单位对信访工作都很重视。信访工作好像实行的也是一票否决制。
现在,涉法信访案件也有很多。信访工作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有人说,涉法信访是法制的一种倒退,因为它动摇了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在审判之外,另外创立了一种解决纠纷的渠道和体制。
夏秋英,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大约在二十多年前吧,承包了一个林场的土地种植枣树。合同到期后,林场把果园另外承包给了其他人。按说承包合同到期后,作为土地的所有者,林场是有权另行发包土地的。但在发包的程序上,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林场大约对这些规定不清楚,或者根本就不想再承包给夏秋英,在发包的程序上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纠纷由此而发。
大约有五六年的时间,夏秋英多次上访。见过市委和省委的主要领导,也去过北京多次。她所争的主要是发包方因侵犯她的优先承包权应该赔偿的损失数额。案件发回重审三次。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她是又去了北京。她对中院去北京接访的人员说,你不把判决书给我发下来,我是不回去的;你们敢强迫我,我还告你们。中院只好用传真把判决书发过去,她看后满意了才从北京回来。
最后判决书的公正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法院是几乎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
全国法院都准备把判决书上网。这是一件好事。以公开促公正。如果在网上可以看到夏秋英的判决书,大家也可以做个评论。不过像这样敏感的案件,一般法官和法院是不会主动发在网上的。那样岂不是容易引火烧身?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矛盾又反弹上去?况且我写的也是一个假名字。
有人说,信访制度的存在也很容易造就刁民。但也有人说,把上访群众当刁民是对人民的侮辱。主要的问题还是如何执行信访制度。
清朝的道光皇帝是一个谨小慎微的皇帝,他手下多的是谨小慎微的大臣。他手下的一个首席军机大臣,当了五十多年的官,编纂《清史稿》时,首席军机大臣的传记只有七百多字。因为他当官时间虽长,官职虽高,,却无事迹可考。“多磕头,少说话”便是这个军机大臣的名言。后世说李鸿章会当官,比起他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有魄力的干部,敢干事的干部,往往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如果仅仅以信访量的多少评价干部或者评价一个地方,恐怕也会谬之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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